关于开展闽南师范大学学科自评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3-18 16:12:21

校内各相关学院(研究院):

根据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》(闽政〔201711 号)的文件要求,为全面检视我校实施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阶段进展情况,进一步明确学科建设目标和任务,梳理学科建设思路和步骤,迎接教育部新一轮学科评估,学校启动开展学科自评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紧密围绕新一轮学科评估导向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,立足高质量发展,进一步优化学科资源配置,凝炼学科特色优势,强化学科质量管理,争取我校在新一轮学科评估中取得更好成绩。

二、参评对象

我校招收博士生或硕士生的一级或二级学科学院(研究院)。按照学校目前各类学科(专业)涵盖的学科门类,分为人文社科和理工农类两部分进行学科校内自评。

三、主要任务

(一)各相关学院(研究院)结合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和新一轮政策导向,对本学科(2016-2019年)四年间的学科建设成果和建设成效进行全面梳理、总结、对标。立足高质量发展,确立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目标和评估抓手。

(二)参评学科按照所属学科类别,填报《闽南师范大学学科自评简况表》(人文社科/理工农类)(见附件1和附件2)和撰写学科自评分析报告

(三)学科自评分析报告须依据所提交的自评简况表按基本情况、主要差距与原因分析、整改措施等主要写作提纲要求,理清现状、明确差距、形成问题清单,并逐项提出整改提升措施。

四、几点要求

(一)各相关学院(研究院)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要以问题为导向,统筹谋划精准施策,全面审视学科现状和发展态势,逐项对标自评,明确本学科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切实抓好材料凝练论证,并由学院(研究院)党政联席会审定。

(二)各学科要认真开展学科建设调研,深度挖掘本学科团队的学术成果及相关学科成员的学术成果,做好与其他高校同类学科和目标定位高校的横向比较,找到制约学科建设上层次、上水平的关键问题,抓紧弥补短板,有效整合学科建设资源。

(三)参加过第四轮评估学科的学院,要全面总结第四轮学科评估经验和教训,针对学科对标短板和任务清单,精心开展与即将开展的第五轮学科评估对比研讨,超前谋划制定本学科第五轮学科评估提升方案。

(四)请于2020415前,将经学院(研究院)党政联席会审定的本学科《自评简况表》和学科自评分析报告纸质版2份,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。联系人:刘冉,电子版请发邮箱至:fgc@mnnu.edu.cn

 

附件1:《闽南师范大学学科自评简况表(人文社科)》

附件2:《闽南师范大学学科自评简况表(理工农类)》

 

 

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3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