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组织学习《闽南师范大学章程》

发布时间:2015-11-26 12:19:54

11月24日下午,我校在综合楼会议室召开《闽南师范大学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章程》)专题学习会。各机关、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、各学院院长或主持工作副院长参加学习会。萧庆伟副校长主持会议。


会上,萧庆伟副校长强调了《闽南师范大学章程》的重要意义。他指出,《闽南师范大学章程》是学校的根本制度,是依法治校、实施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。学校的管理条例、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均应符合章程精神,不得与《章程》相抵触。按照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和《福建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第19号核准书(闽南师范大学)》的规定,《闽南师范大学章程》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,并向社会公开。学校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,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健全内部管理体制,依法治校、科学发展。


会上,发展规划处祖国颂处长宣读了《福建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9号(闽南师范大学)》(闽教法〔2015〕81号)文件内容,并对《章程》进行了解读。